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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然再生混炼胶的技术要求

技术要求:
(1) 天然胶送加温室前必须将表面泥砂、木屑等杂质清理干净,发霉、发臭、腐烂变质的胶块不得送入车间。
(2) 被加温的生胶不得直接接触暖气片等加热热源,防止局部过热流淌。 
(3) 生胶等级不得混杂,胶块不落地。
(4)加温后的生胶按先后顺序使用
质量标准: 
(1) 烘完的生胶应保证内外温度均匀一致, 中心温度不低于25℃      (2) 烘完的生胶表面无发霉变臭、无杂物和水迹。
(3) 室温不低于18℃,不高于40℃。文章来源于网络

混炼胶生产

混炼胶生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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